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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
况特殊啊,而且都是自卫反击,当时根本来不及多想,完全就是应激反应,我跟对方之间也有一定距离,谈不上什么感觉呵呵,我跟你
况差不多。
杀
这种事
,其实无论无意还是故意,手上沾血,一次就够了——就这么一次,你对于某些
而言就已经是恶魔了你不是闯到对方家里去、或者在门
开的枪?我没记错的话,我们教材上写的是『枪击案』宋默宇不假思索地回答道:我拿的,是加了狙击镜、又自己用不锈钢管加长之后的从黑市上买的猎枪接着,他又很气地连比划带拿着杯槽里找到的圆珠笔跟我演示地说着,自己当初是如何花了两个月,从各处寻来的渠道,买了一把双管猎、自己找仓库自己炼制子弹、利用农药和感冒灵、洗衣服等
七八糟的东西勾兑然后提纯出沾伤
上就致死
的剧毒,然后用各种零件组装出来一把自改狙击枪。
听完他的这一大堆话,我的感受就三个字:多大仇?宋默宇苦笑一声,然后看了看我,抿了抿嘴:那老不死的抢了我这辈子最
的
,你说呢,他该不该杀?车里的氛围,立刻凝固了起来。
我沉默,是不知道我应该答该还是不该——我从他的用词和
来判断,那个被称作老不死的的
,应该是利用当初自己的一些身份地位的便利,一步步把宋默宇所谓的这辈子最
的
抢到了手,他也必然是在此后忍了一段时间,直至忍无可忍才策划的谋杀,基于这一点,我当然觉得这样的
应该杀;但是,我毕竟是个警察,或许这么说有点道貌岸然,可是当着一个我刚认识没超过十二小时的
面前,要我说出我支持你曾经杀过
这样的话,我是真的很难开
,鬼知道这样的话一说出
会不会被传出去,再让别有用心之
听见;而宋默宇沉默,则是完全一副天
战的模样,想必他把心里话已经忍了很久了。
就是这样,面对朝夕相处的亲朋好友的时候,越是愿意隐藏自己,反而在这种
况下,越是遇到个刚认识的、不了解自己的
,却越是乐意跟
分享心事。
但最终,宋默宇也没起
说出自己的故事。
我想,这也跟他现在的身份,以及那个案子到现在也不被安保局跟国
部予以解密有关。
算了,这件事我还真不好跟你讲……他惭愧地笑笑,呵呵,
我都杀了,但是事儿我却不好意思讲出来,这也真是讽刺嗯,也是,有些话要说出
,远比杀
开枪难得多我点点
。
宋默宇看向我,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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